四、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由<术语>、<一般要求>、<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特殊要求>、<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特殊要求>、<集中控制器特殊要求>5部分组成。其中:<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第l部分:术语>(修订送审稿)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及其分类等内容。该标准参考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GB4208-93<外壳防护等级>,是在研究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的。
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第2部分:一般要求>(修订送审稿)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一般要求、试验、检验规则等内容。根据GBl7945-2000多年来执行的检验结果及国内现状.对技术要求进行了修改。该标准技术指标先进。适应国内现有生产能力。其内容全面、编排合理、针对性强。满足实际需要。
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第3部分: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特殊要求>(修订送审稿)规定了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特殊要求、防护等级、试验、检验规则、标志等内容。根据GBl7945-2000多年来执行的检验结果及国内现状。对技术要求进行了修改。
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第4部分: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特殊要求>(修订送审稿)规定了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特殊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等内容。根据GBl7945-2000多年来执行的检验结果及国内现状。对技术要求进行了修改。
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第5部分:集中控制器特殊要求>(修订送审稿)规定了集中控制器的特殊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等内容。根据GBl7945-2000多年来执行的检验结果及国内现状。对技术要求进行了修改。该标准技术指标先进。适应国内现有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