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多年来在设计工作中,通过对国家规范、规程的学习和贯彻,发现专业本身或各专业之间对同一问题,存在不同规定或不协调之处,现把下列三个问题,提出来共同探讨,供有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地下汽车库 出口指示 问题探讨
多年来在设计工作中,通过对国家规范、规程的学习和贯彻,发现专业本身或各专业之间对同一问题,存在不同规定或不协调之处,现把下列三个问题,提出来共同探讨,供有关人员参考。
1 地下室汽车库出口指示及疏散指示
设在民用建筑的地下汽车库和平战结合的人防地下汽车库,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2001年版)第9.0.4条规定,地下汽车库均应设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但在有些设计中,却混淆了汽车库出口指示及疏散和汽车库内人员出口指示及疏散的区别,在汽车道门上所设出口指示与疏散楼梯出口指示,采用相同图形符号(包括疏散指示标志),违反强制性条文《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2001年版)第6.0.1条规定:设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的汽车库,其车辆疏散出口应与其他部分的人员安全出口分开设置。但在规范的电气部分,没有这样明确,仅规定由于地下汽车库的环境条件较差,为保证车库内人员、车辆的安全疏散和扑灭火灾的顺利进行,需要设置火灾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
根据上述强制性条文,建议在电气部分应明确汽车疏散(包括出口指示)与车库内人员疏散需要分开设置。这样才能确保车库内人员的安全。不管平时还是在火灾情况下,都能做到人车分流,各行其道,避免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火灾时更不会影响人员的安全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