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用电过程中要产生电弧、电火花和过热现象,因此临时用电属于安全用火的重要管理内容之一。我国颁发的《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规定,凡是在爆炸危险环境临时用电,都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1、组织措施
实行两票制,即火票和临时用电票。两票齐全,方可作业。临时用电票一般都是由电气车间办理的,但电气部门对各装置的生产过程、工艺操作和设备情况不十分了解。通过办理火票,使电气人员了解了有关生产车间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此基础上,再根据电气的专业性办理临时用电票,一张临时用电票只限一处使用。
2、安全职责
(1)现场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安全职责。工作前必须熟知临时用电票填写的内容,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听从指挥,接受监督,做好事故预想,及时处理异常现象。
(2)临时用电申请人安全职责。申请人必须懂电气技术和防火防爆知识,能在用电票上正确填写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对临时用电安全措施的实施,并对其正确性负责;事先各现场临时用电作业人员作好安全交底,教育用电人员遵章守纪。
(3)临时用电审批人安全职责。懂电气技术和防火防爆知识,其资格必须经本单位审查确认和书面公布;亲临现场检查,充分了解临时用电地点的环境状况,审查申请人提出的措施是否得当,确认后方可签发用电票;随时检查现场安全用电情况,有权停止违章者作业,并通知电工断开电源;派出电工送上临时用电电源,用电结束后及时断开或拆除。
(4)临时用电票执行电工安全职责。根据临时用电票审批人的指令和用电的书面要求联接和送上电源,用电结束后及时断开或拆除电源,不留隐患;随时检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和用电票相符,否则可要求作业人员立即整改,必要时可断开电源或拒绝送电,并报告用电审批人。
(5)电气、安全等管理人员安全职责。随时检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情况,及时纠正并制止违章作业,对违章者酌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