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全国各地每年都要新建和改造大量的体育建筑,并在其中大量应用智能化系统。智能化系统在体育建筑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可以比喻为体育建筑中的“中枢神经”系统。但是由于目前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尚未出台体育建筑智能化相关标准,有关各方在建设过程中均感无据可依,从而导致建设资金浪费、建筑功能不全、系统档次不均衡等问题,严重的甚至影响体育建筑的正常使用。尽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已成当务之急。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在2003年上半年,设立了《体育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导则》专题研究项目,在建设部建筑智能化技术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设施建设和标准办公室承担。该课题结合体育建筑的特点,以系统设计为开端,重点研究体育建筑智能化系统基本架构及其技术规范。在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本导则。
而体育场(馆)比赛场地照明及自动控制系统是《体育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导则》中一个系统,本文在此就体育场(馆)比赛场地照明及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作一阐述,并列出相应的系统设计导则(讨论稿),供广大业内设计人员参考,并欢迎业内人士指正。
1设计导则的依据
在本设计导则的编写过程中,参考了一些国内外关于体育场(馆)的照明设计标准资料。
1.1国际组织及先进国家的照明标准
(1)足球场照明(CIENo.57-1983);
(2)体育照明装置的光度规定和测量指南(CIENo.67-1986);
(3)彩色电视和电影系统用体育比赛照明指南(CIENo.83-1989);
(4)室外体育和场地照明的眩光评价(CIENo.112-1994);
(5)欧洲体育照明标准(CIBSE),LG41990;
(6)田径场、足球场、橄榄球场的照明基准(JISZ-9121-1995);
(7)体育照明标准(北美照明手册1999);
(8)多功能室内体育场馆人工照明指南(GAISF,国际体育联合会)。
1.2国家照明标准
(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修订稿);
(2)室外照明测量方法;
(3)体育场馆设备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一部分:室外足球场和足球兼田径场照明(国家体育总局行业标准,2004年发布);
(4)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体育场(馆)照明设计
2.1照度要求
2.1.1国际相关要求
(1)体育场(室外足球场和足球兼田径场);
①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IAAF)对田径场地的照度要求见表1;
②国际足联(FIFA)对足球场地的照度要求见表2。
(2)多功能体育馆;
国际体育联合会(GAISF)对体育馆场地照度的要求见表3、表4、表5。
2.1.3本导则建议采用的要求
(1)体育场(室外足球场和足球兼田径场)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将于2004年底发布并推荐的行业标准《体育场馆设备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一部分:室外足球场和足球兼田径场照明》作为室外体育场场地灯光及控制系统设计所采用的灯光照度要求。
(2)多功能体育馆
对多功能体育馆(包含特殊用途的体育馆)来说,举行各种类型国际性的单项比赛,场地的灯光照度要求需满足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的要求,而我国各单项运动管理中心均采用国际相关单项体育组织的标准来组织国家级的比赛,包括对用相应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要求,举办国家级的赛事。因而举办国家级以上比赛的体育馆,本导则建议按国际体育联合会(GAISF)对体育馆场地照度要求来执行,而对某些GAISF没有规定的比赛项目,其照度要求可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2照明质量要求
2.2.1国际相关要求
(1)体育场(室外足球场和足球兼田径场)
①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IAAF)对田径场地照明质量的要求见表9;
②国际足联(FIFA)对足球场地的照明质量要求见表10。
(2)多功能体育馆国际体育联合会(GAISF)对体育馆场地照明质量的要求见表11。
2.2.2国内相关要求
(1)体育场。
《体育场馆设备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一部分:室外足球场和足球兼田径场照明》(国家体育总局行业标准,2004年发布)见表12。
(2)多功能体育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国家2004年发布的新标准)中规定体育建筑中各项运动项目要求的光源显色指数Ra为80,彩色电视转播时不应低于90,室外体育场的眩光指数(GR)应低于50。
2.2.3本导则建议采用的要求
(1)体育场(室外足球场和足球兼田径场)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将于2004年底发布并推荐的行业标准《体育场馆设备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一部分:室外足球场和足球兼田径场照明》作为室外体育场场地灯光及控制系统设计所采用的灯光照明质量要求。
(2)多功能体育馆
对多功能体育馆(包含特殊用途的体育馆)来说,举行各种类型的国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