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难的!”这句著名的谚语是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与希庇阿斯在一次对话中讲过的话。的确,在我们的生活周围,到处都有美的存在,而真正能够理解美、解释美的却不是件容易的事。城市路灯美不美、怎样才是美,更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然而,城市建设必须要有路灯的存在,必须要求路灯为城市美增光添彩,这就要求我们用美的理论来回答好这个问题,为城市路灯建设确立基本原则。
美,从其本质上看,可以说是一种规律。一个事物的美与不美,主要取决于该事物是否符合美的规律。城市路灯美与不美,同样主要取决于路灯是否符合路灯美的规律。这些规律,也就是我们在实际路灯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美学原则。
一、实用之美。
城市路灯的美,首先是实用之美。路灯,产生于人类对照明的客观需要,而决不是产生于对其他什么主观的追求。实用,是产生路灯的源泉,没有实用,就不会产生路灯。显然,没有路灯也就没有路灯的美,路灯的美是建立在路灯实用这个功能性基础上的。正如鲁迅先生所言:“一切人类所以为美的东西,就在于他有用”,“倘不伏着功用,那事物也就不见得美了。”真所谓,有用即美。古罗马建筑理论农维特鲁威在他的《建筑十书》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建筑美三要素——实用、坚固、美观,其中,他把实用放在了第一位,其次才是坚固和美观。路灯的美与建筑的美在其基本要素上具有许多类似的地方。因此,路灯的建设必须把实用之美放在第一位。把路灯的实用之美放在第一位,也就是把以人为本的思想放在了第一位。路灯的实用之美,要把重点放在创造良好的照明质量上,不能低标准地满足于一般性的亮度,而应该高标准地改善整体照明效果、提高照明舒适度,特别是要防止和避免光污染的产生,为人们提供一个高质量的、满意的路灯照明环境。
二、科学之美。
美学界有人把美的基本形态分为三种,
即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一种美——科学美。科学美是以“数”作为最基本要素的,古代哲学家、数学家普洛克拉斯就说过:“哪里有数,哪里就有美。”数是什么?数是表示事物的量的基本数学概念,它的第一解释是指通过单位表现出来的事物的多少。换一个角度可以理解为:数就是标准。一切标准的东西都是由数字表现出来的。数之美,就是标准之美,就是科学之美。在我们的路灯发展中,国家虽然颁发过《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等行业标准,但实际实施中强制力不够,致使《标准》落实不到位,偏离《标准》自作主张的灯型灯具随处可见,这对路灯行业的发展将会产生持久的消极作用。标准美的特征就是统一性,就是一致性,就是数字化。城市路灯的标准美,是路灯实用美的另一种表现形态,也是数字化城市发展的方向。因此,路灯的美要尊重科学,要按标准建设,要用“数”说话。
三、个性之美。
凡到过上海浦东新区的人,都会被浦东主干道——世纪大道两旁的路灯所吸引。为什么会吸引人呢?因为,这款路灯浑身上下具有强烈的独特个性,是这款路灯的个性美在深深地吸引人。挺拔向上的主灯杆,蕴涵着浦东新区的蒸蒸日上,路灯杆上设置的一二片“竹叶”可谓是点睛之笔,更使人们联想到浦东的发展象雨后春笋一样迅猛成长;灯杆上设置的大小两个网拍型的灯具,不仅仅是实现了照明基本功能的标准要求,而且,看上去比例协调,与道路结构(主次干道)和谐统一。美,是需要独特个性的,路灯的美同样也是需要独特个性的。所谓路灯的个性之美,就是指必须富于路灯一定的思想内涵和一定的表现形式,并有机地将主题思想和表现形式结合好,同时为所处的环境氛围融合。因此,为了更好地反映出一个城市的路灯之美,应该大力提倡自主开发设计路灯灯型,力戒从中抄袭。
四、简洁之美。
简洁,已成为现代社会、现代人的基本美学倾向和追求。简洁,能给人一种清爽、明快、精炼的美感享受。与简洁相反的是繁琐,会让人产生一种含混、累赘的厌恶心态。城市路灯的建设,必须顺应现代美学发展的趋势,符合现代人们的美学追求,提倡路灯建设的简洁之美。北京、香港等城市的路灯就是简洁之美的典型代表。在这些城市里,路灯的灯型非常简洁,而且灯型的种类不多。相反,在我国的一些中小城市,尤其是小城市里,路灯造型是花枝招展,让人的感觉是眼花缭乱,毫无美的享受。
五、气势之美。
黑格尔曾经讲过:“同一形状的一致重复”是一种重要的形式美。一般而言,路灯的功能要求决定了路灯都是依路而建,顺路而建。从表面看,路灯建设的设置没有主动权,但事实上这种被动为营造路灯的气势之美提供了独特的条件。几十甚至几百根“同一形状”的路灯齐刷刷竖在路边,那种“一致重复”带来的整齐性、秩序感、韵律感,形成了一种绵延不断的壮观气势,这就是路灯的气势之美。现在有一些城市(还是中小城市为主),提倡一路一灯型,在很小的城市里、很短的街道旁,竖起了繁多的灯型,整个城市的路灯就象是一大堆的“杂烩”。一个城市少说也有几十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