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怎样的文化心理,就会有怎样的室内灯光使用方式
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中国人家居装修开始用造型各异、品位高雅的艺术灯具,来取代赤裸裸的白炽灯。这些艺术灯具不但具有照明的功能,而且具有装饰的效果,它使居室增色不少。然而,耐人寻味的是,许多家庭在安装这些灯饰的同时,继续安装日光灯。平常的时候,灯饰并不打开使用,只有到节日才偶尔使用。而管式日光灯则当作日常照明来使用。显然,豪华的灯具成了艺术摆设,而不是日常照明工具。之所以如此,部分原因在于艺术灯具照明比较耗电、费钱,不如日光灯省电,同时灯光也不如日光灯明亮。既然艺术灯具的使用率如此之低,为什么人们却偏偏要安装它呢?
国外的研究发现,不同区域的居民,对灯光的敏感程度是不同的。例如,寒带地区的居民对光线的感知特别敏感,因此对室内的光线设置有很高的要求。而热带地区的居民则常常对光线不够敏感,对室内的光线设置也没有很高的要求。对某些寒带地区的居民来说,室内灯光不但是为了照明,而且是为了调节一种气氛和情调,如温暖、浪漫、温馨、柔和、静谧或热烈,等等。与之形成对照,某些热带地区的居民则往往把室内灯光仅仅看作是照明,灯光的光线既不需要进行任何的调节、缓冲和处理,也不需要体现什么情调和气氛。他们对灯光使用效果的评价标准也很简单,那就是——够不够亮堂,其反面则是“昏暗”或“刺眼”。
可见,室内灯光是一种文化。不同区域的居民,有不同的灯光文化。有些区域侧重于灯光的照明功能,而有些区域则注重灯光的情调效果。显然,室内灯光承载了不同地域居民的文化心理。可以说,有怎样的文化心理,就会有怎样的室内灯光使用方式。
就国内部分居民来说,室内灯光的主要功用在于照明。他们既缺乏对室内灯光的敏感性,也不需要借助灯光来调节气氛和情调。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安装那些造型美妙、形态万千的艺术灯具呢?很明显,这些灯具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立体装饰和摆设,是为了跟室内的整体装修格调相配套而安装的,而不是用来对调节灯光以创造某种光线氛围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人安装了艺术灯具,却依然使用普通管式日光灯来照明的原因。
由此可以发现一种矛盾的消费现象。本应承担调节光线、创造情调的灯具,被当作了装饰艺术,当作“聋子的耳朵”。而本来会破坏室内整体装饰效果的管式日光灯,却堂而皇之地用来替代艺术灯具进行照明。日光灯和艺术灯具的结合,虽然矛盾,却颇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