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 通风与空调系统产生的噪声传至主要房间的噪声级应小于46db(A)。
4.1 负荷计算
4.1.1 在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建筑面积热指标法估算确定。
(1) 冬季采暖负荷指标为:单层住宅80~105W/m2多层及高层住宅45~70W/m2
(2) 夏季空调负荷指标为:80~90W/m2 ,在初步设计阶段,可采用分项简化计算,分项内容包括围护结构、人员、设备、灯光、食物和新风, 其中围护结构负荷可按经验指标估算,也可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表5.0.5中的限值套用;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均应对空调房间或区域进行逐时冷负荷计算,并符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 2001版)中5.2.13条规定。
4.1.2 每个房间的空调末端设备选择时,必须考虑邻室不空调时的内隔断形成的负荷。
4.1.3 在选择冷热源时,总冷热负荷不应包括内隔断形成的冷热负 荷。
4.1.4 在一般情况下,上海市和江苏省的夏热冬冷地区的住宅空调冷负荷均大于冬季热负荷。因此,冬季热负荷可采用夏季冷负荷乘上经验系数而定,经验系数一般以0.5~0.7选取。
4.2.1 每个住户必须单独系统,独立计量,独立控制。
4 .2.2 家庭中央空调系统必须设有新风。新风量为1次/h换气。
4.2.3 有条件时,应优先采用变频或具有节能效果的变容量控制的空调系统,变频设备产生的高次谐波强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2.4 采用分体多联机空调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2.4.1 同一系统中,需同时供冷和供热时,应选择带有热回收的多联机空调系统。
4.2.4.2 制冷剂管道另件配置,系统控制设备的选择,系统施工安装及质量验收,均应符合厂家的技术要求。
4.2.4.3 在有强裂振动的房屋和有地震地区的住宅不宜采用分体多联机空调系统,当采用多联机空调系统时,必须将系统安装牢固和采取可*的防振措施。当制冷剂管道穿变形缝时必须设伸缩装置。
4.2.4.4 设计多联机空调系统时应遵循我院编制的暖通设计统一技术要求《一拖多空调系统设计》(2002年总工办)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