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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空调系统] 医药工业洁净室悬浮粒子测试方法的分析

医药工业洁净室悬浮粒子测试方法的分析

摘 要 本文通过对比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1998)中《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
浮粒子的测试方法》GB/T 16292—1996与新的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国际标准ISO14644—1/2中相关规
定的差异,分析了我国医药工业洁净室测试中有关方法的利弊,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我国GMP应对
洁净室测试方法进行进一步修订的建议。
关键宇GMP 洁净室 洁净区 空气洁净度级别 测试
Analysis of Testing Mothods of Airborne Particles in Pharm aceutical
Cleanrooms
By L|U Junjie. BAI ding and ZHU Neng
Abstract First of all,we describe some of the differences of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between na.
tional standard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1 998),《Methods of Testing Airborne Particles For
Clean Rooms(Zones)of Medical Industry)GB/T16292—1996 and IS014644—1/2.Then we analyze the
advantage and disadvantage of the relevant standards in the pharmaceutical clean rooms testing. Finally,
according to the conditions in China, we provide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modification of China GMP
(1 998) in the section of testing airborne particles for cleanroom.
Keywords GMP Clean rooms Clean zones Classification of air cleanliness Testing
1 介绍
以微电子、制药为代表的,对生产环境有洁
净要求工业的飞速发展,使得原先制定的美国联
邦标准209E “洁净室及洁净区中空气悬浮粒子洁
净度级别” 已不敷应用。2001年1 1月29日,美
国GSA (Gena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正式宣
布取消联邦标准209E(以下简称FS 209E),并由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新标准ISO14644—1/2“洁
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第一部分:空气洁净度等级”
和“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第二部分:认证
ISO14644—2 “相符性的测试和监测技术条件”『1】所
取代。
受新标准实施的影响,欧洲一些国家已推出
本国的相应标准, 比如英国推出BS EN
ISO14644—1,而我国也在原《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J73—84的基础上推出新的《洁净厂房设计规
范》GB50073—200l[21。
我国现阶段正处于新老标准交替之时,一些
业内人士对新标准了解还不深,还是习惯沿用以
FS 209E为基础的老标准,这对今后我国洁净技
术的发展以及加强国际合作都是不利的。因此,本
文就我国以美国联邦标准209E为基础医药工业洁
净室现行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1998)[31、《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
法)GB/T 16292—1996『4】与ISO14644—1/2中相关
规定的差异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基础,对今后我
国医药工业洁净室的设计及测试中有关参数的选
取问题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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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2 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的分析
2.1 空气洁净度级别设定
我国GMP(1998)与ISO146~一l(即洁净室
及其相关受控环境一第一部分:空气洁净度级
别)、欧盟EU GMP关于空气洁净度级别设置的
对应关系如表1。就我国目前国情来看,级别向
上延伸还无必要,而向下设置的30万级是很有意
义的。国外对非无菌制剂的生产环境没有洁净度
要求,我国设立30万级作为非无菌药品、口服固
体药的暴露工序等的洁净级别,对扩大药品质量
的保障范围是有好处的。另外,有些本应控制在
10万级的药品,由于生产过程中固体药粉外泄而
增加了空气中的微粒数,此时测得的粒子数已不
再是尘粒的概念,将其控制在10万级是不合理
的,而30万级的设定为这类情况放宽要求,避免
资源浪费提供了可能。
另外,我国GMP(1998)对制药各工序、各
药种都制定了具体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具有很好
的可操作性。我国GMP(1998)关于洁净级别划
分的规定是合理的。
2.2 浓度极限值的设定
在悬浮粒子浓度设定上,我国GMP(1998)
是静态标准,而ISO146~一1则不对应于特定的测
试状态。仅从数值上看,我国GMP(1998)比
ISO14644—1相应级别的限制要稍严一点儿。但
是, 由于我国GMP(1998)是静态标准,而对于
洁净室(区)动态监测是必要的,要想使动态监
测有章可循,就要对动态下的浓度极限有所规定,
因此,我们认为我国GMP(1998)应进一步对动
态下的浓度极限作出规定,这一点可参照欧盟EU
GMP的相关规定(见表1)。
2.3 关于控制粒径的选取
ISO14644—1规定如果需要测定一个以上粒径
粒子的浓度以确定是否达标,则大粒径D:要至少
是小粒径D.的1.5倍以上。
我国的GMP给出两个控制粒径0.5 m 和
5 m,是符合ISO14644—1的规定的。而且实践表
明,对于药厂用两个粒径来把关是合适的。因为
往往以≥0.5 m判断可以达标而以≥5 m判断则
不达标。但是,用0.5 m和5 m 的组合作为控制
粒径是否是最佳选择呢?
从表1可以看到,对于10o级洁净室,我国
GMP (1998)规定空气中大于等于5 m 的微粒数
为0,而因为在实际测试中由于其它原因而使粒
子计数器发生计数的情况时有发生,计数器存在
“伪”计数的现象。所以0这个极限值在实际测试
中是值得商榷的,也是存在很大偶然误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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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而且,0极限值对测试时选取最小采样空气
量也是一个难题。被采样的最小空气量在
ISO14644—1和FS 209E都以采样空气量中最少包
含20个被控粒子为原则,规定:
Vs= (20/C~)xl000 (1)
式中 Vs一最小采样量(L)
C rIr各等级的浓度极限值。要求测试
两个粒径时以大粒径的浓度极限值算出的采样量
为准
ISO146~一1规定最小空气量不得小于2L,FS
209E规定最小空气量不得小于2.83L。 《医药工
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GB/
T16292—1996中关于被采样的最小空气量的规定
基本上等同于FS 209E的规定。
因此,被采样的最小空气量推荐按照前述
ISO14644一l中的公式和我国GMP(1998)规定的
各级别浓度极限值(见表1)计算,但由于我国
GMP(1998)中对5 m,100级洁净室的浓度极限
值规定为O,则由公式算出的采样量将是无穷大。
若采用ISO14644一l中相应的浓度极限值29粒/
m ,则VS为690L,也是相当大的,以现今最大采
样流量(28.3升/分钟)的粒子计数器测量,测量
一次也要连续采样24分钟以上,可能性不大。所
以标准本身存在前后矛盾的地方,可操作性较差。
针对这个问题如果能选择一个小于5 m又能
与之相比的小粒子作为控制粒径,上述问题就可
以迎刃而解。考虑到ISO14644一l比FS 209E多增
加了一个粒径l m。可以考虑将l m选作控制粒
径取代5 m,以0.5 m和l m的组合作为控制粒
径,这也符合ISO14644一l的有关大粒径D:要至
少是小粒径D 的1.5倍以上的规定【5J。另外,从
微生物的角度看,无论是细菌还是病毒都只有附
在载体上才能生存,而载体的大小即等价直径据
实测在洁净室内为l一5 m。因此,以l m的微粒
取代5 m 也有利于更加严格的控制微生物的数
量。根据公式(1)以1 m相应级别的浓度极限
值代替5 m时,算得最小采样量为24L,此时大
采样流量(28.3升/分钟)的粒子计数器采样一分
钟就可以满足要求。
3 药厂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级别测试方
法的分析
3.1 空气洁净度级别测试状态
对于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测定状态,各国的
GMP说法不一。我国GMP (1998)规定静态测
试,动态监控。而ISO146~一l规定空气洁净度等
级所处的状态应由合同双方注明。
空气洁净度级别以静态控制为先决条件是必
要的,因为:① 静态代表生产的背景环境,如果
静态不达标,那么动态也一定不达标;而如果静
态达标,那生产过程严格按照GMP规定进行,动
态也会达标。② 进行静态测定有利于明确责任,
因为动态测定尘菌浓度超标,难于确定是净化空
调系统造成还是其它原因造成。但动态控制也必
不可少, 因为生产环境的污染控制最终必然是正
常生产状态下空气中悬浮微粒和微生物的控制。从
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GMP (1998)的规定是可
行的,但动态监控也要有浓度极限标准,所以建议
具体实施时参照欧盟EU GMP中的动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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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3.2 关于采样点数和采样次数的讨论
3.2.1 关于最低限度采样点数的确定:
洁净室的最低限度采样点数: 由表2,在
ISO14644一l中对各级别的洁净室一视同仁,洁净
室的最低限度采样点数只取决于洁净室的面积,
而在FS 209E中,洁净室的最低限度采样点数不
仅与面积有关,还与洁净室类型有关。

如表3所示,由我国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净
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GB/rl6292一l996
规定的最低限度采样点数, 在小面积时与
ISO14644一l规定的相差不多,而在大面积、高洁净
度时,则远远大于后者,在实际测试时显得太多。
表3 最低限度采样点数对比表

在实际工程中,最低限度采样点数究竟按以
上哪个规范选取可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并注明
在检测报告中。将来修订《医药工业洁净室(区)
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时可以将两者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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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3.2.2 在各测定点的最小采样次数及各洁净
室的最小采样次数: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
GB/r16292—1996规定对任何洁净室(区)采样点数
不得少于2个,总采样次数不得少于5次。每个采
样点的采样次数可以多于1次,且不同采样点的采
样次数可以不同。等同于FS 209E的相关规定。
而ISO14644一l规定各洁净室的最低限度采样
点数为1,当采样点数为l时,取3个试样。新
修订的《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等同
采用了此项规定。医药工业洁净室的测试将来也
可以等同采用此项规定。
4 结论
本文通过比较我国医药工业现行GMP规范中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和新
国际标准中相关规定的差异,结合我国国情,分
析了我国医药工业洁净室测试方法中有关规定的
利弊,提出我国GMP关于洁净室洁净级别的划分
规定是合理的,但是我国GMP中应进一步对动态
下洁净室洁净级别的浓度极限作出规定。同时,
应考虑将1trm取代5trm,选作洁净室洁净级别控
制粒径,以0.5trm和1trm的组合作为控制粒径。
通过研究医药工业洁净室悬浮粒子测试时的采样
点数和采样次数,提出我国GMP应参考新国际标
准对这方面内容所作的修改建议。
参考文献
1 ISO 14644 一1.2 Cleanrooms and Associated
Controlled Environments. Part 1: Classification of Air
Cleanliness; Part 2: Specifications for Testing and
Monitoring to Prove Continued Compliance with ISO
14644-1”,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1999
2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
3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1998).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1999
4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
GB/T16292—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
5 山川康泰.新夕『J一’/,L,一厶规格ISO14644—1 解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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