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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修订说明

本主题由 daisy 于 2008-3-3 14:46 移动

【标准】《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修订说明

【标准】《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修订说明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修订说明-------------为华山论剑武汉论坛 引用需要
  
卫生部于一九九七年印发公布的《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以下简称《功能规范》),对于加快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医院信息系统软件质量,保护用户利益,推动医院计算机应用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但是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卫生部重大医改政策的实施及医疗模式的转变,原《功能规范》已不能适应新形式的需要。为此,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二○○一年三月着手修订《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规范》。
  
在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由卫生信息化主管人员、医院信息化主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临床医生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功能规范》的重新修订。
  
根据国际医院信息化发展趋势及我国医院信息化发展的现状与需求,经反复论证、讨论,形成了新的《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规范》。本《功能规范》具有以下特点:
   1.
为了推动各级医院信息化建设,强调了《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规范》不仅是对开发厂商的评审标准和依据,同时也是各级医院进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以及用于评估医院信息化建设程度的基本标准。
   2.
标准化是信息化的基础。为了改变以往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标准不一,难以共享的局面,本《功能规范》将数据、数据库、数据字典编码标准化独立为一章,突出了标准化在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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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3.根据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增加了以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等组成的临床信息系统部分,这是对原《功能规范》的重大改进。
   4.
增加了外部接口部分,以使医院信息系统适应各项新技术的发展及改革的需要。如医院信息系统与医保系统、社区医疗系统、远程医疗系统及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接口,为医院信息系统融入整个社会信息系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5.
加强了法制意识。为使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序发展,《功能规范》的每一部分都提供了必须遵照的国家法律法规。
   6.
编排格式统一,且各分系统既相互关联,又各成体系,方便医院及开发商对《功能规范》的理解使用,各分系统功能规范结构均按如下格式:
   1
)分系统主要设计目标;
   2
)必须遵照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3
)分系统详细功能要求;
   4
)系统运行要求。
  
由于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是一个发展、进步的过程,本《功能规范》将根据实际需求,不断扩充完善。
  
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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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楼主很是慷慨啊!!!!!!!!!把自已宝物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很是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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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楼主很是慷慨啊!!!!!!!!!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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