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保护措施
5.2.1水平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宜按单层设置,每一路由预埋线槽不应超过3根,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25mm,总宽度不宜超过300mm。
2)
线槽直埋长度超过30m或在线槽路由交*、转弯时,宜设置过线盒,以便于布放缆线和维修。
3)
过线盒盖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盒盖处应具有防水功能。
4)
过线盒和接线盒盒盖应能抗压。
5)
从金属线槽至信息插座接线盒间的缆线宜采用金属软管敷设。
1)
预埋在墙体中间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50 mm,楼板中暗管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25mm。
2)
直线布管每30m处应设置过线盒装置。
3)
暗管的转弯角度应大于90度,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度不得多于2个,并不应有S
弯出现,有弯头的管段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管线过线盒装置;在有2个弯时,不超过15m应设置过线盒。
4)
暗管转弯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如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应小于10倍。
5)
暗管管口应光滑,并加有护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宜为25~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