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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消防常识第五篇电器防火

本主题由 daisy 于 2008-4-17 11:27 移动

Re:楼主

4.功率在150瓦以上的开启式和100瓦以上其他类型灯具,不准使用塑胶灯座,而必须采用瓷质灯座。
5.
各零件必须符合电压、电流等级,不得过电压、过电流使用。
6.
灯头线在天棚挂线盒内应做保险扣,以防止接线端直接受力拉脱,产生火花。
7.
重量在1公斤以上的灯具(吸顶灯除外),应用金属链吊装或用其他金属物支持(如采用铸铁底座和焊接钢管),以防坠落。重量超过3公斤时,应固定在预埋的吊钩或螺栓上。轻钢龙骨上安装的灯具,原则上不能加重钢龙骨的荷载,凡灯具重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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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13.照明与动力如合用同一电源时,照明电源不应接在动力总开关之后,而应分别有各自的分支回路,所有照明线路均应有短路保护装置。为了避免过载时导线过热,对于宿舍、公共建筑、重要仓库及0区、1区、10区、21区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以及延燃性外层的绝缘导线明敷在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建筑构件上 的场所,还应设有过载保护装置。照明干线均应设置带有保护装置的总开关。生产场所的照明,应尽量集中在配电室(箱)内控制。非隔爆型的照明配电箱及控制开关,严禁在0区、10区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配电盘盘后接线要尽量减少接头;如无法避免时,则必须接触牢固可靠,最好能采用锡焊焊接并应用绝缘布包好。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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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第三节 电热设备和电焊设备的火灾及预防
一、电热设备的火灾危险性及其防火措施
电热设备用途极广,种类繁多,形式各异,从工业企业到家庭到处都有电热设备。工业电炉、电烘箱、电熨斗、电烙铁等等都是电热设备。电热设备的工作温度一般都很高,尤其是工业企业使用的大型电炉等,往往被人们所忽视,以致设备不加维护,操作使用时粗心大意,疏于管理,也容易酿成火灾。
(一)电热设备的火灾危险性
1.
电热设备的加热温度过高或时间过长
1)一些电热设备未设置温度控制和报警装置,或这些装置已损坏、失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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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3.使用不当或管理不严
1)电熨斗、电烙铁等移动式电热器具,没有统一管理制度,随便乱放在可燃物上,或工作结束后、停电后未切断电源,致使电热器具长时间烘烤可燃物,发生火灾。
2)违章使用电炉,造成线路过载;电炉随便安放使用,引燃周围可燃物。
3)未按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操作,发生燃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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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6.根据电热设备的使用性质,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以便在发生火灾初期能及时扑灭。
二、电焊设备及其防火措施
(一)电焊设备和电焊的火灾危险性
电焊的种类很多,目前运用最广的是电弧焊接。电弧焊接是把焊条作为电路的一个电极,焊件为另一电极,利用接触电阻的原理产生高温,并在两电极间形成电弧,将金属熔化进行焊接。
焊接使用的主要设备是电焊机。电焊机分直流电焊机和交流电焊机两种,直流电焊机由电动机和专用的直流发电机组成,交流电焊机由降压变压器和电流调节器组成。电焊时,电弧温度可达3000—6000,并有大量火花喷出,极易引燃可燃物着火燃烧。焊件由于电焊,温度也很高,存在着很大的火灾危险性。
(二)电焊设备和电焊的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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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5.电弧焊接、焊割应在专门的建筑物内进行。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构件、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物作导线作用。
6.
电焊回路线不能乱拉乱搭接,如果连接不好,连接头由于接触不良,可能会产生电火花,形成着火源,所以应避免连接头处有可燃、易燃物质。
第四章 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一节 爆炸性物质的 分类、分级和分组 

爆炸性气体、易燃液体和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爆炸性粉尘或易燃纤维等统称为爆炸性物质。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粉尘或纤维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点燃后,燃烧将在整个范围内迅速传播的混合物,称为爆炸性混合物。
一、爆炸性物质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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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分组
1.
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分级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是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壳内所有浓度的被试验气体或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通过25mm长的接合面均不能点燃壳外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外壳空腔两部分之间的最大间隙。可见,安全间隙的大小反映了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传爆能力。间隙愈小,其传爆能力就愈强,危险性愈大;反之,间隙愈大,其传爆能力愈弱,危险性也愈小。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的大小分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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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3.按引燃温度分组
爆炸性混合物,不需要用明火即能引燃的最低温度,称为引燃温度。引燃温度愈低的物质,愈容易引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引燃温度的高低,分为T1T2T3T4T5T6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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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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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火灾危险场所只有一类,但由于在这个区域内火灾危险物质的危险程度和物质状态不一样,又将其分成三个不同危险程度的区。
21
区:指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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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3
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在火灾危险环境中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可燃物质分为下列四种:
1.
可燃液体:如柴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
2.
可燃粉尘;如铅粉、焦炭粉、煤粉、面粉、合成树脂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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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应根据释放源的级别和位置、易燃易爆物质的性质、通风条件、障碍物及生产条件、运行经验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
1.
非开敞建筑物
在建筑物内部,一般以室为单位,但当室内空间很大时,可以根据通风情况,释放源的位置,爆炸性气体释放量的大小和扩散范围酌情将室内空间划分为若干个区域并确定其级别。如在厂房门、窗外规定空间范围内,由于通风良好,则可划低一级,如图6.4.2.1所示。但当室内具有比空气重的气体或蒸气,或者有比空气轻的气体或蒸气时,也可以不按室为单位划分。因为比空气重时,在低于释放源的地方,可能造成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积聚的凹坑或死角;比空气轻时,也可能在高于释放源的地方及顶部,形成死角。
2.
开敞或局部开敞建筑物
对开敞或局部开敞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区域范围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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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4.使用明火设备的附近区域
在使用明火设备的一些危险区域,例如燃油、燃气锅炉房的燃烧室附近或表面温度已超过该区域爆炸性混合物的自燃温度的炽热部件(如高压蒸气管道等)附近,可采用非防爆型电气设备。在这种情况下防火防爆主要采取密闭、防渗漏等措施来解决,因为在这些区域内已有明火或超过爆炸性混合物自燃温度的高温物体,电气设备防爆已起不到它应有的作用。
5.
与爆炸危险区域相邻的区域
关于与爆炸危险区域相邻的区域等级的划分,应根据它们之间的相对间隔、门窗开设方向和位置、通风状况、实体墙的燃烧性能等因素确定。具体实施时,必须作好调查研究。
6.
以释放源划分举例
释放源指的是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可能释放出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质所在的位置和处所。当释放源确定后,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就是以释放源为中心划定的一个规定空间区域。
6.4.2.4就是一个以释放源为中心划分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的举例,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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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第三节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电气设备选型
一、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 
(一)一般规定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内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在布置上或在防护上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环境内化学的、机械的和热的因素影响。所选择的产品应符合防腐、防潮、防日晒、防雨雪、防风砂等各种不同环境条件要求。其结构应满足电气设备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不会降低防爆性能的要求。在爆炸危险场所内,电气设备的极限温度和极限温升应符合规定。应根据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电气设备的种类和使用条件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所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不应低于该爆炸危险场所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选用,当存在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爆炸性混合物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用。
(二)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和类型
1.
电气设备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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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楼主

3)正压型电气设备(p
具有保护外壳,且壳内充有保护气体,其压力保护高于周围爆炸性混合物气体的压力,以避免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外壳内部的电气设备。
4)增安型电气设备(e
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规定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现象的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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