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监系统
一、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程序严格,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执法程序行使执法权,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公平、公正查处违法案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文明执法,廉洁办案。
二、发生
特种设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事故或接到
特种设备严重安全隐患、食品生产出现质量安全隐患的投诉举报,按照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调查处置。
三、申请办理各类证、照,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当场办理;手续不完备的,实行一次告知、两次办结;需要行政审批的,严格依据《行政许可法》,在规定的时限内,实行一次告知、两次受理、三次办结。各类组织机构申请办理代码,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属于收费范围的,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物价、财政等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
四、办好2件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一是在全市所有大卖场、144家中型超市设置QS(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便捷查询终端;二是完成100万个家用液化气等危险化学品气瓶的电子标签标识。
五、诚信践约,认真履行对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在公务活动中,与服务对象依法依规约定的事项,认真按约定落实。
六、严格执行上级和本系统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不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在执法时购物或购物时执法,严禁索要和低价购买产品;不打击报复和刁难行政相对人,不为行政相对人说情,不包庇和纵容违法行为。违者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七、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12365;
政风行风投诉电话:54264154;
详情请查上海质量技术监督网:
www.sh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