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因为缺乏对国家管理体制及其实际运作的认识,不可能提出完整的具体行动方案。但是,凭空设想,国家应该可以进一步为小农农户的投入市场和进行新时代的多种经营提供条件。一个可能可行的办法,也是国家机构已经具有相当经验的措施,就是模仿过去“扶贫”机关的“贴息借贷”,实行更大规模的低息或无息生产性贷款,鼓励小农户相应市场机会而融资牟利,其关键在于把钱直接贷到农民手里。另外是有些地方领导已经做到的扶植、促进从生产到加工、销售一条链的专业生产的组成,可以连同私人公司与商人经纪建设这种产业化农业,尤其是食品的精深加工以及国内外市场的开发。若能把这种建设纳入地方干部政绩考核标准之内(不像今日那样以创建税收为主,结果把地方干部大力推向创收最多的征地开发、招商引资的路径上去),也许能够成为一个激发地方干部关心农业的积极性的办法。当然,养殖业的进一步发展将意味着需要更多更好的防疫设施。再则是适当限制商人的过分取利,让商人与农民分享商品性农业的利润。一个可能可行的办法是适当鼓励农村自主性的合作化,甚或集体化,让具有条件的村社自己组织销售。此外,考虑协助组织农民共同的风险保险,在多种经营所赋予的稳定性上,提供针对天灾疾病等风险的合作保险。新时代农业发展的主体,既可以是个别的、合作的或集体的农户,也可以是地方干部或私营公司,或任何复合的模式。